论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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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符经》说:“恩生于害,害生于恩。”三刑产生于三合,也如同六害产生于六合的道理一样。比如申子辰三合,加上寅卯辰三位,那么申刑寅,子刑卯,辰见辰自刑。寅午戌加上巳午未,那么寅刑巳,午见午自刑,戌刑未。巳酉丑加上申酉戌,那么巳刑申,酉见酉自刑,丑刑戌。亥卯未加上亥子丑,那么亥见亥自刑,卯刑子,未刑丑。合中产生刑,就像人夫妇相合却反而导致刑伤,造化和人事,道理是一样的。《经》说:“金刚火强,自刑其方,木落归本,水流趋东。”所以巳酉丑在金位,它们的刑都在西方。寅午戌在火位,它们的刑都在南方。这就是金刚火强,自刑其方。亥卯未在木位,它们的刑都在北方。亥是木之根,说木落归本,是指草木到冬天就凋零飘落,归根的意思。申子辰在水位,它们的刑都在东方。辰是水之府,说水流趋东,必然是向东流逝而不返回。子卯一刑,寅巳申二刑,丑未戌三刑。
有人说:三刑的法则,是从数上起来的。皇极中天,十是煞数,积累数到十就全部空掉这个数,天道厌恶盈满,满了就倾覆。所以数从卯顺数到子,子逆数到卯,到十个数就成为无礼之刑。寅逆数到巳,巳逆数到申,到十个数就成为无恩之刑。丑顺数到戌,戌顺数到未,到十个数就成为恃势之刑。七是冲,十是刑,六是合,这是一个道理的自然表现。然而寅巳申为什么叫做无恩之刑呢?因为寅中有甲木,刑巳中戊土,戊以癸水相合为妻,那么癸水,是甲木之母。戊土既然是癸水之夫,也就是甲之父,那个父亲而我去刑他,恩情就忘了。巳中的丙,刑申中的庚;申中的庚,刑寅中的甲,按照这个道理是同样的意思。又说:寅有生火,刑巳上生金,巳上寄生之土,刑申上长生之水,申中生水,刑寅中生火,不体恤所生,遥相克制,所以叫做无恩。生旺的时候,主人持重少语,寡欲无情,多招失义忘恩的困扰。死绝的时候,就当面赞誉背后诋毁,忘恩失义。入贵格,就惨虐好杀,喜好建立功业。入贱格,就言行乖张越轨,贪婪无厌。妇人得到它,多有产血损胎的灾祸,一生不利骨肉。性情颇为廉正。
丑戌未为什么叫做恃势之刑呢?因为丑中有旺水,丑是水中之土,戌中有墓火,丑依仗旺水刑戌中的墓火,戌是六甲之尊,未是六癸之卑,戌依仗六甲之尊刑未六癸之卑。未中有旺土,又依仗势刑丑中的旺水。又说:未依仗丁火之势,来刑丑中的金,丑依仗旺水之势,来刑戌中的火,戌依仗辛金之势,来刑未中的木,所以叫做恃势。生旺的时候,主人精神意气雄豪,眉毛粗、脸宽阔,以正直待人。死绝的时候,形体显露瘦小,精神乖张狡诈,是非不分、卑贱奸佞,喜欢幸灾乐祸。入贵格,就公正清平正直,人们多畏惧。入贱格,就多犯刑责暗昧的灾祸。妇人得到它,妨害孤独。
子卯为什么叫做无礼之刑呢?子属水,卯属木,水能生木,那么子水是母,卯木是子,子母自相刑。又卯是日门,子是阳之所生,太阳从卯出,子卯角立,没有尊敬谦卑之道,不体恤所以相生的关系,递相刑害,所以叫做无礼。又说:子中独用癸水,癸用戊土为夫星,而败于卯,所以子刑卯,卯中独用乙木,乙用庚金为夫星,而死于子。所以卯刑子。这两家因为夫见刑,女命见到,尤其不好。所以叫做无礼。生旺的时候,主人威严肃穆,脸上没有和气,气性强、性情暴,太明察而不能容忍。死绝的时候,就侮慢忽略,狭隘恶劣刻薄,缺少孝悌,害妻子,与六亲关系不好。入贵格,就多掌兵权,不利做近侍,官位不能长久。入贱格,就悖逆凶暴,多招刑祸。
辰午酉亥为什么叫做自刑呢?说寅申巳亥有寅巳申互相刑,里面有亥没有刑。辰戌丑未有戌丑未互相刑,里面有辰没有刑。子午卯酉有子卯互相刑,里面有午酉没有刑。所以这四位叫做自刑,大概是没有别的东西相加,就叫做自。又说:辰是水之墓,水多就会溢出。午是火之旺,火暴就会焚烧。酉是金之位,刚硬就会缺损。亥是木之生,旺就会腐朽。各自禀受已盛太过之气而自致灾祸,所以叫做自刑。生旺的时候就沉静内心狠毒,形容低劣弱小。死绝的时候就深毒轻忽,观察敏锐,多有肢节手足的灾祸。入贵格就机变权谋,入贱格就多忧愁顽愚。无情自害,带着各种凶煞,不得善终。妇人有淫荡凶折的灾祸。
这个刑有四等名目,而只说三刑,是取四冲、四极、四库,各缺其一,就倾斜不正,三者各自相互推挤,不齐心,所以说三刑。《三车一览》把寅巳申作为恃势,因为三宫中各有长生临官之势。丑戌未作为无恩,因为三位都属土,比和为兄弟。这个说法也通。
凡是见到刑不能就认为是凶,必须看五行中有没有吉辰、旺相、官星、印绶、贵神、德福等物,有这些各种吉相扶相助,刑就不为害而反为有用。如果没有各种吉相相助,再带着亡劫、天中、羊刃等煞,以恶济恶,灾祸就不可言说。又说:“三刑怕金。”《鬼谷遗文》说:“君子不刑定不发,若居仕路多腾达。小人到此必为灾,不然也被官鞭挞。”《壶中子》说:“八字无格以扶持,九命有刑而驭杂。或作闾巷之辈,或为市井之徒。”详细看这个论述,可以表明君子得到刑就吉,小人得到刑就凶。辰午酉亥四字全,而得到吉神压制,应当是贵为有权。最忌讳的是辰见辰、午见午、酉见酉、亥见亥,如果再有恶煞相并,最为不良。沈芝说:“自刑带煞不为良,年月刑肤定见伤。不是狱中憔悴死,便因刀剑刃头亡。”又说:“带辰午酉亥全,中年丧明。”又说:“自刑怕火,如果刑中有制,未可就以此论。”《洞玄经》说:“酉酉厌恶它太刚,火煞其刑者有什么可担忧呢?午午厌恶它太暴,水减其势者没有过错。木并生而势减,说的是辰见辰,水冷流而溢涨,说的是亥见亥,木落就会丧亡,水流不是旺相”就是这个意思。凡是命有官星印绶的,必须用官印来刑就吉。如果官印被命刑就凶。《指迷赋》说:“官刑命喜,莫教命返刑官;官刑受刑,虽贵非戎即吏。”一行禅师说:“甲子己卯有一说,正印凤池诀。丙寅辛巳亦同然,三公禄位迁。甲子见己卯,丙寅见辛巳,是官印刑命为吉。”
又说:凡是命三刑全,必须分辨刑得入,刑不得入。以年为主,月日时为客,如果主刑客,刑得入为贵,刑不得入就是贱。如果客来刑主,必须是刑不得入,才是贵格,刑得入的就是贱。假如丑刑戌,看是什么丑什么戌?比如乙丑刑庚戌,是同类相刑,不吉。刑丙戌壬戌,就是相生相刑,不以刑论。戊戌甲戌,是相克相刑,戊戌刑得入,甲戌刑不得入。再看祸福所生之地如何?比如戊戌是福聚之地,却乙丑来刑,就大吉。如果刑不得入福聚之地,就不是贵命。其余的以此类推。
《经》说:“凡是命定其无刑,先论太岁。”大概是说人的命,厌恶见到三刑。如果月日时带煞,而太岁不干预的,不论。所以说先论太岁。
又说:“以煞止煞,多掌兵刑之任。”大概是说太岁受刑,而别的刑如果能制刑太岁。假如癸巳生人得戊寅日,却得庚申时之类。因为癸巳被戊寅所制,得庚申木,却制戊寅之土,本有刑而却无刑,所以说以煞止煞。
古歌说:“三刑之位带三奇,天乙兼得在日时。刑若等分干遇德,官居极品定无亏。”可见三刑要相等,更带三奇贵人、天德为吉。
《玉井》说:“相刑法,聚敛精华,非刑不可。闭藏用神,非刑不可。财官气实,非刑不可。生合气绝,非刑不可。宜往宜归,非刑不可。或假或真,非刑不可。刃煞伏藏,非刑不可。鄙吝滞留,非刑不可。”又说:“刑害之具,或太过,又有支神,转能刑其刑害之具,重者俗而不秀,秀而不奇。”
有人说:“三刑,有刑上、刑下、自刑。比如子刑卯,卯为刑下,子为刑上;丑刑戌,戌为刑下,未为刑上;寅刑巳,巳为刑下,申为刑上。”这个说法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