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义制利,克服利过义不及的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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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义制利是一种道德准则,它强调的是在商业、社会等领域中,应该把诚信、责任、公正等价值观放在首位,而不是仅仅追求利益最大化。在现代商业社会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人或机构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牺牲他人权益和社会公正性的情况,这种行为往往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矛盾的加剧。因此,认真贯彻以义制利的理念是十分必要的。
克服利过义不及的惯性也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利欲熏心往往会让人失去良知和理智,做出损人不利己的事情。相反,如果我们能够更注重道德层面的自我约束,就可以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尤其在当今信息时代和全球化竞争的背景下,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长期发展和良好口碑的积累都离不开道德和社会责任的感召和引领。
因此,无论是从个人还是社会的角度考虑,以义制利、克服利过义不及的惯性都是非常必要和值得提倡的。
中国人对“利”与“义”的讨论从来就未曾停止,对二者的选择,也成为人们对正直品格的定义标准。所以,黄石公才说,人中之杰“见利而不苟得”,因此,一个品格高尚的人在处世时,能做到以义制利,即使有利可图也不会舍义取利。
两千多年前,“亚圣”孟子来到魏国,见到魏国国君梁惠王。梁惠王问:“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意思是:老头儿,你能为我们国家谋什么利益吗?孟子听后,没有拍案而起、针锋相对,而是颇有风度、庄重地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意思是说,大王您何必只图目前的 利益?其实,只有仁义才是永恒的大利。
这便是孟子关于 “利与义”的千古一辩。按照孟子的说法,仁义也是利,道德也是利,这些是广义的、长远的利,是大利,与那些狭义的金钱财富的利相比较而言,大利便是义。这与孔子的义利观是一致的,孔子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此处所谓的“义”,便是孟子所说的“大利”—仁义。
义与利的问题,向来是哲学家们必定会思考的问题,冯友兰认为,每种人皆有他们对于社会权利与职分,以及对于别种人的权利与职分。在普通的情形中,人对于求权利,总易偏于太过,而对于尽职分,则总易偏于不及。简单来说,冯老认为:“义”就是自己应做的分内之事,“利”就是理应获得或者是超出合理范围的权利。世间之人,总是存在一种惯性:对于获得的嫌少,想要的更多;对于付出的嫌多,希望能更少。这便是冯老所言的利太过而义不及。正是因为知晓世人的这种惯性,冯老在研究哲学的同时,也在用自己的一生克服这种潜伏于心的惯性。从十几岁时接触哲学开始,冯友兰先生便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义”就是哲学。虽然,学术是他人生的重点,但他的心中也存有事功之心,这便是对利的要求。于是,他用尽毕生的精力去完成自己的义,同时,极力克制对利的渴望。冯老的人生,或许未能完全舍弃利,但在克服利过而义不及的惯性上,无疑还是成功的。如冯老这样,能在利与义的抉择中,选择义的人并不多,但并非没有。
从前,有一个农夫,每天辛劳地工作,但仍然很贫穷。一天,他在一片离家很远的树林里碰到一位老妇人。老妇人对他说:“我知道你每天很辛苦,得到的却微不足道。我送你一枚魔法钻戒,它能够使你拥有财富。只要你说出你想要的,同时转动手上的戒指,就能得到希望拥有的东西。但戒指只能实现一个愿望,所以,你在许下愿望之前要仔细考虑清楚。”
惊愕的农夫接过戒指,激动地踏上了回家的路。晚上,农夫遇到了一个商人,他向商人讲述了这段奇特的经历。商人邀请农夫晚上住在他家,并趁夜深人静之时,用一枚外观相同的戒指,偷换了农夫手指上的魔法钻戒。
早上醒来时,商人被一堆金子压死了。农夫在金子堆中找到了戒指,帶回了家中。妻子得知此事后按捺不住激动,说:“试试看,让它带给我们大片的土地。”因为亲眼看到商人被金子压死的一幕,农夫担心要是轻易向这只魔戒许愿,会给自己带来同样的噩运。于是,他对自己的妻子说道:“我们必须仔细对待我们的感望,不要忘记,这戒指只能帮我们实现一个愿望。”农夫又解释道:“最好让我们再苦干一年,我们将会拥有多项良田。”从此,他们竭尽全力地工作,并且,获得了足够的钱,买了他们所希望拥有的土地。农夫的妻子想要一头牛和一匹马。农夫说“亲爱的,我们何不再继续苦干一年?”于是,一年后,他们买回了牛和马。
“我们是最快乐的人,”农夫说,“不要再谈什么魔法钻戒了,我们拥有年轻,拥有坚实的双手。等到我们老的时候,我们再去想那戒指吧。”三十年以后,农夫和他的妻子已经变老了,他们拥有了所希望拥有的一切,而那枚魔法钻戒依旧完好地保存着。
农夫用对职分的义,换来了想要的利。现实的生活中,我们亦需如那农夫一般,坚守对义的付出,把持对利的追求,唯此方能克服利过而义不及的惯性,活出不被利所困的潇酒、愜意人生。